Letter of Paul to the Romans, глава 3

这样说来,犹太人有什么长处?割礼有什么益处呢? 凡事大有好处。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。 即便有不信的,这有何妨呢?难道他们的不信,就废掉神的信吗? 断乎不能。不如说,神是真实的,人都是虚谎的。如经上所记,你责备人的时候,显为公义。被人议论的时候,可以得胜。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,我们的不义,若显出神的义来,我们可以怎么说呢?神降怒,是他不义吗? 断乎不是。若是这样,神怎能审判世界呢? 若神的真实,因我的虚谎,越发显出他的荣耀,为什么我还受审判,好像罪人呢? 为什么不说,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?这是毁谤我们的人,说我们有这话。这等人定罪,是该当的。 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比他们强吗?决不是的。因我们已经证明,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。 就如经上所记,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 没有明白的,没有寻求神的。 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。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。他们用舌头弄诡诈。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。 满口是咒骂苦毒。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。 所经过的路,便行残害暴虐的事。 平安的路,他们未曾知道。 他们眼中不怕神。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,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。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,因行律法,能在神面前称义。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。 就是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,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。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借着人的信,要显明神的义。因为他用忍耐的心,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。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,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 既是这样,哪里能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了。用何法没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吗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 所以(有古卷作因为)我们看定了,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神。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 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,更是坚固律法。